首页

Sm女王踩踏电影

时间:2025-06-02 11:49:20 作者:西大学者发现并命名奥陶纪“奇迹塔里木轮藻” 为陆地植物起源提供关键化石证据 浏览量:76159

  中新网西安5月31日电 (记者 阿琳娜)记者31日从西北大学获悉,《自然-植物》(Nature Plants)杂志在北京时间30日以长文形式在线刊发了西北大学地质学系刘丽静副教授等人的最新成果——《奥陶纪海洋轮藻及其对陆地植物起源的启示》,宣告了在中国塔里木和鄂尔多斯盆地发现了地球上已知最早的轮藻门化石。

奇迹塔里木轮藻Tarimochara miraclensis产出地区和层位。西北大学供图

  据介绍,该研究将轮藻门化石的地质记录从晚志留世提前到晚奥陶世,将其起源时间向前推进了约2800万年,为陆地植物于奥陶纪起源于轮藻门的推论提供了关键的化石证据。

  陆地植物(又称有胚植物)的起源是地球演化历史上重要的生物演化事件。基于形态、解剖、生理和基因特征的研究认识,植物学界有一个共识性的假说——陆地植物起源于陆地淡水藻类轮藻门(广义,又称链形藻类)。目前最早的陆地植物的化石一般认为是中奥陶世达瑞威尔期出现的有规则四分体结构的隐孢子,或者代表了陆地植物减数孢子先于孢子体演化出来。而在此前,最早的双星藻纲化石记录来自于中泥盆世,而最确切最古老的轮藻门化石记录来自晚志留世(425Ma)的陆相地层的轮藻纲化石。因此,晚志留世之前轮藻门化石记录的缺乏,阻碍了人们对陆地植物是否在奥陶纪期间从轮藻门演化而来的认识。

已知最古老的轮藻门化石奇迹塔里木轮藻Tarimochara miraclensis。西北大学供图

  刘丽静介绍,此次发现的化石样本,是来自塔里木盆地晚奥陶世早期(凯迪早期)以及鄂尔多斯盆地晚奥陶世早期(凯迪中期)(450Ma)的海相碳酸盐岩地层中的海生的轮藻钙质叶状体化石。因为该化石奇迹般地保存了轮藻纲叶状体关键特征的正模标本来自塔里木盆地,于是团队把其骄傲地命名为奇迹塔里木轮藻Tarimochara miraclensis gen.et sp. nov.。

  该化石主轴上有轮生小枝,且有节与节间分化,节间上覆盖有纵向排列的皮层细胞,并且小枝也具有皮层细胞。此外,还发现了稀少的可能是覆盖藏卵器的外壳化石。它们的叶状体和现生的轮藻非常接近,表明轮藻叶状体演化非常保守。同时,由于其皮层细胞更多,缺乏复杂的外壳和钙化藏卵器等特征,所以推断是轮藻纲的基干类群。研究团队根据红藻门、绿藻门、轮藻门中6个纲,以及陆地植物各门类共13个类群62个性状特征的系统发育分析,进一步确认了陆地植物与轮藻门的演化关系。

基于化石和现代轮藻纲构建的Tarimochara miraclensis复原图。刘茜绘制

  该发现首次揭示出,在晚奥陶世凯迪早期之前已经出现了从轮藻门向陆地植物的进化过程中的关键的形态创新(如多细胞分枝、卵式生殖等),这一发现对证实陆地植物于奥陶纪起源于轮藻门的假说有重要的科学价值。

  刘丽静为论文第一作者,西北大学为第一完成和通讯单位。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和美国田纳西大学为共同通讯单位。该研究是由中国科学院院士、西北大学地质学系教授舒德干领衔的西北大学早期生命与环境创新研究团队继其在寒武纪动物门类起源和演化领域取得一系列高水平研究成果以来,首次在奥陶纪藻类与植物起源领域取得重要成果。(完)

展开全文
相关文章
福建漳州新增两个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

据了解,新余市已建成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42个,全年育秧能力达75万亩以上,拥有省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14个,建成全省唯一一个区域性农机应急救援和维修服务中心。截至3月25日,该市早稻育秧面积 36.27万亩,占早稻总任务数67.7%。

名创优品携中国诗词亮相巴黎 应援中国运动健儿

调研组专家表示,人工湿地系统相比传统污水处理技术具有低能耗、操作简便和成本低等优势,同时还能创造生态景观,带来环境和经济效益。但人工湿地是一个涉及生物学、水力学等学科的复杂生态系统,植物种类和搭配合理性等因素都会影响净化效果,甚至出现出水水质比进水还差的情况,因此需要实时监测和调整。

中国首个“全国生态日”到来

远安县河口乡双坪村有一个有着500多年历史的小湾组,名叫山岸子,过去曾是“脏乱差”的代名词。远安通过“小微湿地+环境治理”,营造浅滩和生态护坡、种植绿植等方式,改变生态环境。

市场监管总局:瞄准霸王条款,纠正一批、查处一批、曝光一批

同时,要严密防范节假日期间重点领域突出风险,紧盯节假日高速公路和“穿村过镇”路段、涉客运营车辆、大型游乐设施、水上高危游乐活动、大型群众性活动等关键部位,聚焦餐饮娱乐、酒店民宿、经营性自建房等火灾、燃气、坍塌事故“高后果区”,强化安全管控措施。

浙江德清:“洋哥”志愿服务队 照亮青少年童年

保守国家秘密是我国公民的法定义务。我国宪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新修订的保密法第五条规定,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公民都有保密的义务。

相关资讯
热门资讯
链接文字